借券業務介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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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投資人僅得單方向證券商借入股票。為使券源有效運用並促進市場活絡,證交所於105年2月1日起實施擴大券源-「雙向借券」新制,投資人不只可以向證券商借入股票,同時也可以將手中閒置的股票出借給證券商以增加額外收入。 |
出借股票特性 |
輕鬆當股票包租公、包租婆
客戶可將長期持有的股票出借給券商,賺取額外的出借收入,輕鬆享受當包租公、包租婆的樂趣。
出借收入月月領
出借期間客戶可於每月第一個營業日領取前月出借收入;若出借的股票於月中整筆被全部還券,則次一個工作日即可收到出借收入,讓客戶可以像房東一樣月月領租金,月月享受收租小確幸。 |
交易說明 |
交易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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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資格及檢附文件
國內外自然人、法人及境內外國機構投資人,並符合民法規定具有簽訂有價證券借貸契約之行為能力者,開戶滿三個月即可申請,但以下身分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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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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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委託申請
出借人可委託於六個月有效期間內多次循環出借,於六個月到期股票未出借在外則委託單失效,客戶可重新申請委託出借;於六個月到期股票出借在外,得自動展延借貸期間,最多兩次,一次六個月,也就是說出借期間最長為一年六個月。 |
提前還券申請
於出借期間出借人可以申請要求提前還券,本公司將於提出申請日之後五個營業日內返還股票。相關出借帳務明細客戶可在電子平台查詢。 |
出借收入及費用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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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益補償方式
股票出借在外遇除權除息之權益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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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增認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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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率說明 |
出借費率由客戶自行決定(年率區間0.01%~16%)可彈性調整,由費率低者優先成交,所以費率低者可能因為借出的時間比較久,說不定賺得還比費率高的多,請您多以本公司系統參考費率做委託哟! |
借券業務介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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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投資人僅得單方向證券商借入股票。為使券源有效運用並促進市場活絡,證交所於105年2月1日起實施擴大券源-「雙向借券」新制,投資人不只可以向證券商借入股票,同時也可以將手中閒置的股票出借給證券商以增加額外收入。 |
借入股票特性 |
策略性交易
除了傳統融券交易之外,投資人尚可選擇透過借入股票,自行決定何時賣出,滿足作空、避險、套利等策略性交易需求。
無須強制回補
如借券期間遇股會東或除權息,借券人無須強制回補,但須透過權益方式補償予出借人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
相關風險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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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說明 |
交易時間
9:00~15:00 (14:00借券擔保品須到位,若未到位不保證當日撥券)。 |
開戶資格及檢附文件
國內外自然人、法人及境內外國機構投資人,並符合民法規定具有簽訂有價證券借貸契約之行為能力者,開戶滿三個月即可申請,但以下身分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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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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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券標的規定
需得為信用交易資格、發行衍生性商品及ETF指數成分股之股票(後兩類標的如無信用交易資格平盤下不得借券賣出)。 詳情可至證交所網站查詢(外部連結) |
擔保品規定
借券擔保品之提供及退還:借券前需提供借券標的前日收盤價140%之擔保品。還券次一營業日扣除借券費及手續費等相關費用後退還擔保品。 註:擔保品限為客戶本人所有之現金或股票。其他擔保品相關規範請洽詢本公司各營業單位。 |
借券費用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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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券轉借券
客戶在融券最後回補日前(不含當日)可透過借券來償還融券,以借券的形式繼續擁有看空部位不受強制回補的限制,自105/5/1起融券轉借券部分不向客戶收取140%借券擔保品,直接由融券擔保金及保證金合計190%(註)移作借券擔保品(超過140%部分客戶可隨時申請退還),若不足140%客戶需增提擔保品。 註:客戶作融券賣出時須付90%保證金,交易所付證券商100%擔保金,合計存放於公司190%擔保金。 |
費率說明 |
借券費率
年率區間 0.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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