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客戶您好:
為強化投資人對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商品之瞭解及風險認知,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
(一)自110年12月31日起,首次交易或辦理申購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須完成「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交易檢核表」測驗並簽署後始得交易。 故如需要在111年1月3日首次交易者,請務必至分公司臨櫃完成測驗並簽署後始得交易;在111年1月4日以後首次交易者,可於111年1月3日下午6:00以後在本公司e01、e+(手機版、電腦版)交易平台進行測驗並簽署,e點通上線時間將另行公告。
(二)原已符合得交易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之適格性且已交易過槓桿反向期貨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之投資人,須於111年6月30日緩衝期截止前完成檢核表之測驗,未如期完成者,僅得就原持有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部位反向了結,不得新增部位。
富邦證券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