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客戶,您好:
期富邦VIX(原富邦VIX)若觸及終止信託契約門檻,終止上市及清算相關說明。
一、依金管期證期字第1090335155號令規定 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最近三十個營業日之基金平均單位淨資產價值較其最初單位淨資產價值累積跌幅達百分之九十時(即新臺幣貳元),應報金管會核准後終止期貨信託契約。
二、經金管會核准終止信託契約,請投資人特別留意在證交所訂定下市日以前,投資人還是可以在集中市場正常交易,如果沒有在下市日前於集中市場賣出,則需等待基金清算後才能取回資金。投資人應特別注意溢價過大所產生的價格波動風險,務必審慎評估價格之合理性,避免蒙受損失。
三、申請終止並非立即下市,正式下市預估尚有1~1.5個月,尚可於集中市場交易。本基金最近30個營業日單位平均淨值相關訊息請詳ETF網站:https://etrade.fsit.com.tw/case/news/FuturesFundNavWarning.html
四、如您有任何疑問,請與您本公司的專屬營業員聯繫。
富邦證券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