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客戶您好:
一、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二、 摩根投信擔任總代理之「摩根基金–拉丁美洲基金」,其投資經理人由摩根投資管理公司變更為摩根資產管理(英國)有限公司,而投資經理人新增委任摩根投資管理公司為次顧問(Sub-investment Manager)。本次變更不影響基金現有之管理方式,變更之生效日為2025年4月2日。
三、 摩根投信擔任總代理之「摩根基金–俄羅斯基金」及「摩根基金–新興歐洲股票基金」,其投資經理人為摩根資產管理(英國)有限公司,而其次顧問(Sub-investment Manager)原先為摩根投資管理公司,自2025年4月25日起,摩根投資管理公司將不再擔任基金之次顧問。
四、 若有其他問題,請聯絡所屬區部的輔銷人員(FC)。
祝您 投資順利
富邦證券敬上